厦门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发布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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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考倒计时 68 天

厦门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发布2022强基简章。截止发稿时,已有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兰州大学、重庆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13所高校发布2022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历史学、哲学等专业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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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
招生专业及计划
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结合学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及学校优势学科,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历史学、哲学等6个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我校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3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4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填报专业有先后顺序),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6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6月10日-2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点击文末“阅读全文”跳转)进行志愿确认,按要求签订参加我校考核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确认志愿者,默认为放弃我校考核。放弃我校考核的考生将不入围我校考核。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后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1.6月26日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2.对于第一类考生,要求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理科/首选物理类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首选历史类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其中报考数学类专业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25分及以上。在此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以内,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五)交费确认和学校考核入围考核考生须自公布入围考核名单之日起,至我校规定的日期之前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缴费系统(网址:https://examination.xmu.edu.cn/pay/login)交纳报考费[每人170元(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并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系统自行关闭,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学科专业考核有关通知与最新动态信息将通过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和相关报考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务必密切跟踪关注,及时响应、配合,以免贻误。预计7月1日-2日举行学校考核(含学科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1.学科专业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含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面试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我校将根据各专业笔试成绩划定相应合格分数线(以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别划定),达到笔试合格线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未上合格线考生不再折算我校综合考核成绩。有关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我校各相关工作网站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与通知,以免贻误。2.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未按我校要求参加体育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视为无效。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残疾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我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3.考核成绩折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学校综合考核成绩权重均为50%。4.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疫情防控等情况作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校相关工作网站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与通知, 以免贻误。
(六)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学校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综合考核总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专业入围我校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理科/首选物理类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首选历史类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优先比较考生学校考核成绩,对于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高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4培养方案
学校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追求卓越、志存高远、学术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一)德才兼顾的学生选拔机制。坚持“德才兼顾、严进严出”的原则,建立“两条路径、多次选拔、动态进出”的选拔机制,从高考生、在校优秀学生中选拔人才。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阶段性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学科、年级特点制定评价标准,多维度综合考查,实现学生动态进出,适时分流不适应强基计划学习的学生。(二)协同育人的全程导师制度。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专家学者主持计划实施,担任导师,为学生授课、指导科创项目、开设讲座等。建立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协同育人机制,打造师生学习、文化、生活共同体,促进文理渗透、知识融合、思想碰撞。(三)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支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支持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的学生提前一年毕业。建立本硕博衔接的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提升课程挑战度,实施小班化教学,促进专通结合、交叉融合。建立循序渐进的科研训练体系,推进优质科研教学资源向本科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鼓励学生参加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会议等境外学术交流活动。(四)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实施灵活的课程替代、免修、免听、缓修、学分认定等制度,在境内外交流、奖学金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先考虑。强基生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时,根据《厦门大学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和研究生衔接培养实施办法》考核通过后实施学籍转段,及时转入培养方案确定的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继续培养。学生在本科期间修完规定学分要求的课程、学业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等,可获得荣誉学员证书。

5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强基计划学生应当聚焦本专业学习和研究,原则上不修读辅修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不再转专业,亦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作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校相关工作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与通知, 以免贻误。

6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正、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参加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三)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四)我校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五)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7咨询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xmu.edu.cn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邮箱: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网址:http://kszx.xmu.edu.cn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邮箱: 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rwxy.xmu.edu.cn/
电话:0592-2182723(历史学)
        0592-2182794(哲学)
邮箱:rwxylyl@xmu.edu.cn(历史学)
        rwxy3@xmu.edu.cn(哲学)

厦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math.xmu.edu.cn/
电话:0592-2580609
邮箱:mathbk@xmu.edu.cn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cpst.xmu.edu.cn/
电话:0592-2180560
邮箱:physjx1@xmu.edu.cn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chem.xmu.edu.cn/
电话:0592-2188578
邮箱:elite@xmu.edu.cn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life.xmu.edu.cn/
电话:0592-2185620
邮箱:smbk@xmu.edu.cn

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592-2180299。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8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1.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和基础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2.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预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预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在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
报名考生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承诺书,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放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前,我校依据确认报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在已确认报考的学生中,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同时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时间:6月30日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 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
2.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面试,着重考查考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可自主选择立定跳远或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体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学体育成绩合格证明等),发送邮件至zsbadmission@mail.sysu.edu.cn,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强基计划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在课程上,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建设强基计划学生专属课程模块,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打通课程修读的知识体系,强基计划学生在修读完本科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可在导师指导下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在科研上,设立强基计划学生专属科研项目,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增大研究型学习项目和实践技能训练项目的比例,实现科研训练100%,强化学生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学生将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课程成绩、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专属发展通道
强基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在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公派留学,奖学金评审等方面,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支持强基计划学生。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浓厚学术氛围,加强对强基班学生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学术引领,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学校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形成有利于强基计划人才培养的优厚环境,打造英才培养高地,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http://admission.sysu.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adado@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中山楼701室。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2年4月8日至28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可以最多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 个专业。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2022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对入围并确认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计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5倍的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五)学校考核测试
我校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我校考核测试将于2022年7月1日前完成。
1.体育测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出具相关证明;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我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考核测试方案。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1.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
2.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
3.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持续优化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本科培养阶段重点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和衔接办法单独组织学籍转段,转入培养方案确定的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继续培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研究生学籍注册;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学习机会,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出国交流经费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学科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我校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介绍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
(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相关专业对应的普通班。
(四)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须缴纳考试费。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录取结果公正。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邮编:430072
招生咨询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557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aoff.whu.edu.cn
监督
电话:027-68754826(正常工作时间)
邮箱:jwo@wh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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